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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10     浏览次数:     来源:

我市部署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工作

    118日下午,市委在金湖县塔集镇召开全市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工作部署会,总结交流试点工作经验,部署推进村级财务监管改革工作。市委副书记张彤,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晓雷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肖进方主持会议。

张彤副书记强调,推进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工作,既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现实需要。要积极拓展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工作新内涵,做到从严管理和理解信任,用好现有力量和购买社会化服务,加强村财管理和推进扶贫开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党建引领等五个结合。要切实保障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工作落地落细,围绕目标、细化任务,明晰责任、稳步推进,为促进富民壮村、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李晓雷书记要求,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认识站位,通过改革,切实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要强化“监管”主题,推行财政所管钱、第三方记账、非现金结算、三方联管,促进村居干部廉洁履职,着力实现源头防控,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要压实“担当”责任,确保责任到位、督查到位、问责到位,合力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基层政治生态不断向善向好。

会上,金湖县、淮阴区分别汇报了村级财务阳光监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市委农工部、市财政局汇报了组织推进工作打算。

市纪委副书记叶蓓,市监察局副局长孙达道,市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各县区(开发园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