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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部署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07     浏览次数:     来源:

 

 国家农业部在日前下发的《2018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中提出:按照扩面、提速、集成的要求,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激发农村资源发展活力,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这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全面部署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各地清查核实农村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资产家底。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确保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将清产核资结果纳入平台管理,提高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在继续做好10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基础上,再选择工作基础好、干部素质高、有代表性的150个县市和50个地市开展试点,条件成熟的省份可以开展整省试点,同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扩大改革试点面。各方面试点要在成员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收益分配以及权能完善等方面取得突破,为全面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确保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制定完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深入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相关问题,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工作。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鼓励各地探索将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量化为集体成员股份的具体办法。鼓励采取资产租赁、农业开发、生产服务、乡村旅游、联合发展等多种方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训督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围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等内容,重点对省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试点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农业系统领导干部等进行培训,确保领导干部全面了解改革目的和政策要求,从全局出发抓紧抓好改革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强化督查的广度和深度,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改革主体责任和政策措施,用督查成果推动改革深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修订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研究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切实维护合作社成员经济权益和监督管理权。加强农村民主管理,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强化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定期审计,重点开展集体重大事项、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