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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委一号文件出台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新利好来了
发布时间:2018-05-10     浏览次数:     来源:

江苏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主要体现在“三个时间节点”。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高水平全面实现小康。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展现现实模样。到2050年,乡村全面实现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关键词:农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质量兴农、效益优先,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质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建设农业强省。

  举措:重点实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农业品牌强农、农业科技兴农、开放型农业提升、农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6项行动。2018年至2022年,着力打造优质稻麦、绿色蔬菜、特色水产、规模畜禽、现代种业、林木种苗和林下经济、休闲观光农业和农业电子商务等8个产值超千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3万亿元。开展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全程机械化“三项工程”,到2022年,高标准农田面积占比提高到65%、有效灌溉面积比重提高到95%,农业机械化水平力争达到9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力争达到72%。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5年内力争培育年销售额超亿元的区域公用品牌30个、超5000万元的产品品牌300个。

  关键词:生态宜居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实施意见》提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守生态保护红线,转变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居乡村。

  举措:重点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和建设、集中整治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绿色生态农业建设行动,严格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系统,全面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实施生态河湖建设行动,推进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5年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5年培育500个左右省级特色田园乡村,有效保护1000个左右省级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带动市县建设1万个左右美丽宜居村庄。

  关键词:乡风文明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实施意见》提出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总结推广徐州市贾汪区马庄村经验,积极开展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让耕读传家、父慈子孝的祖传家训,邻里守望、崇信重礼的乡风民俗在江苏蔚然成风,凝聚实施乡村振兴的强大精神力量。

  举措:重点组织开展农村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等行动。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乡村文化人才,传承乡土文脉,打造一批乡土文化地标。全面推进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5年实现全覆盖。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清单和功能配置标准,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加快发展农村体育事业,5年内乡镇基本建成全民健身中心和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基本建成体育活动室和多功能运动场。深入开展江苏省文明镇创建活动,到2022年县级以上文明村比例达到65%。

  关键词:乡村治理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举措:重点组织开展镇村干部培训提升、万村善治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等行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镇村书记“双培养双提升”5年行动计划,到2022年,每年重点培养100名乡镇党委书记、1000名村党组织书记,选优配强镇村两级党组织书记。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拓展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探索建立村级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办机制,力争实现农民办事不出村。创新乡村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到2022年实现农村社区网格化社会治理全覆盖。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关键词:农民生活富裕

  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实施意见》提出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兴办农村民生实事,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举措:重点组织开展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教育提升、健康乡村建设等行动。实施农民收入新增万元工程,加快构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5年农民人均收入新增1万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3年内实现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全覆盖,全省区域供水行政村覆盖率到2022年提高到95%。实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行动,5年内定向培育1万名乡村教师。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省定最低标准5年年均增幅不低于8%,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20年以县(市)为单位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深入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确保2020年按时实现脱贫目标。调整完善扶贫小额贷款政策,每户贷款最高额度扩大到5万元,贷款最长期限延长到3年,由财政全额贴息。

  关键词:培育乡村新动能

  《实施意见》第7部分提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江苏是城镇化、工业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更有条件实现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方面走在前列。《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激活农村内部动力,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推动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平等交换,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举措:重点推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发挥城镇辐射带动作用、加大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力度、提升金融服务“三农”水平、推动乡村人才振兴、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振兴。

  着力强化城乡规划一体化,有序推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有序、开放互通的城乡空间格局。突出小城镇连接城市和农村的纽带作用,以“乡镇振兴”带动乡村振兴。

  着力解决乡村振兴“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各级财政支出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行以奖代补和贷款贴息,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落实中央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机制,完善省内统筹使用办法,所得收益通过预算安排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一个大政策,用好了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加快解决乡村振兴“依靠谁的问题”,推动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专业人才、乡土人才3支农村人才队伍,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建立起一支能够初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关键词:创新体制机制

  乡村振兴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活力,增添动力。《实施意见》提出要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配套改革,构建农业农村发展新机制,激活市场,激活主体,激活要素,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性供给。

  举措:着重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在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方面,重点要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完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制度;全面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让农民群众吃上长效“定心丸”。

  在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面,认真总结常州市武进区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经验,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政策。

  在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9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并推动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人、固化到户,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对国有林场改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农垦改革创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也作出了部署安排。

  关键词:加强组织领导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实施意见》提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把乡村振兴摆上优先位置,把党管农村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举措:重点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营造乡村振兴浓厚氛围。

  在领导机制上,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是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

  组织编制全省乡村振兴战略5年实施规划,部署一批重大工程、行动计划、实事项目。加强美丽宜居村庄规划设计,建设立足现代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特色田园乡村,避免城乡一样、千村一面。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里2018-2022年重点实施乡村振兴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收入新增万元、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乡风文明提升、万村善治推进、乡镇功能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脱贫致富奔小康、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基层党建创新提质10项重点工程,以后主要围绕重点工程来抓落实,实行整合资源、集中投入。

  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干部到农村一线锻炼的培养机制,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推动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