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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出台
发布时间:2024-07-11     浏览次数: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表决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为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共同富裕而制定的法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国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以及产业政策等扶持措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1]


立法进程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抓紧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面的法律,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4]


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法总则》明确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资格,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留出了立法空间。[4]


201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会同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明确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并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


2018年9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面的立法列为第三类项目。[4]


2020年6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起草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正式启动起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相关工作。[5]


2022年5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被列为初次审议的法律案。[6]


2022年12月27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上首次审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7]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7][8]


2023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于2023年12月进行二审。[9]


2023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开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提请会议审议。[10]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布并征求意见。[11]


2024年6月1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12]


2024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